被国家选中!宜昌将承担这些重要任务
7月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湖北省开展现代内河航运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在现代内河航运、“四好农村路”、智慧交通、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多式联运等方面开展试点。
原 文 如 下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强国试点有关材料的报告》(鄂交通文〔2019〕42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制,智慧公交、地铁、机场建设,信用信息共享,长期地方债券使用和发行,内陆地区多式联运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17日
交通强国建设湖北省试点任务要点
01
现代内河航运建设
(一)试点单位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2)建设“车船直取、无缝连接”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在宜昌白洋港建设集装箱新型铁路,将疏港铁路引入码头平台,通过车船驳接智能化和作业一体化,打通铁水运输“最后一公里”。研发铁水联运信息集成系统,实现铁路和港口信息互通共享、铁水联运全程作业统一调度。
(3)建设安全绿色的现代危化品洗舱站和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采用智能与人工相结合,减少人工洗舱作业,提高工作的安全性。采用中水回收利用,减少水和化学品的使用量,建立环保洗舱站,实现洗舱水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效衔接。
(4)推进港口岸电示范建设和使用。以宜昌港三峡库区岸电应用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全省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着力提高岸电使用率。
(5)打造内河游轮港口示范工程。依托长江三峡特色化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水上旅游示范品牌,建设以服务“两坝一峡”核心景区为重点,辐射长江及三峡库区支流的宜昌三峡游轮中心。
3.建设现代化船舶。
(1)特定航线集装箱船。研发建造分别符合武汉至上海洋山江海直达特定航线,符合长江中上游至日本韩国汉亚直航要求的千箱级、500标箱级示范船型,提高航线效率。
(2)纯电动游轮。研发建造适合宜昌“两坝一峡”特色旅游线路的全电池动力游轮,打造绿色水上旅游示范品牌。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兴隆至蔡甸2000吨级航道工程、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改扩建工程。生态护坡、生态护底技术广泛应用,航道疏浚弃土得到综合利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应用。建成武汉、宜昌危险化学品船舶洗舱站。建成宜昌港三峡库区智能港口岸电示范区。建成千箱级、500标箱级特定航线集装箱船及纯电动游轮。
通过3—5年时间,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500公里,丹江口至兴隆段航道达到1000吨级,兴隆至河口段航道达到2000吨级,完成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改扩建工程及王甫洲二线船闸建设工程。汉江碾盘山、雅口、新集航电枢纽鱼道与工程同步建成。建成阳逻港智慧港口、宜昌白洋港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建成宜昌三峡游轮中心。汉江航道养护、通航一体化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02
“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设覆盖广泛的农村公路基础网。推动乡镇和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快速公路、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创新小规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2.建立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农村路况监管,强化养护工程实施。开展农村公路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桥梁消危”行动。创新农村路产路权保护、安全隐患治理、路况检评方面管理方式。
3.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为主的养护资金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模式、资金筹集方式等。
4.建设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的农村客货运输体系。推进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预约、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及农村物流配送等发展,创新运营组织模式,统筹运输服务功能。
5.深化创新示范体系。深入推进“美丽农村路”创建示范活动。在已创建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及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健全长效机制,启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村创建活动。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运输服务品质大幅提高。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3万公里,新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新创建“美丽农村路”2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000座左右。推动县乡级路长办公室挂牌成立,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完善,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级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通过3—5年时间,建成具有湖北特色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路网体系、管养体系、运输服务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评定比例不低于3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路域环境满意度≥80%,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服务品质满意度≥85%。
03
智慧交通建设
(一)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打造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推进交通云数据中心建设,优化网络传输体系,打造“交通云”应用品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基础业务数字化,建设桥隧健康管养平台,推动公路水路重要节点的交通感知网络建设,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实现省内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强化行业智慧应用,加强智慧公路,智能水运、智慧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互联网+”监管。
2.构建智慧公交体系。在襄阳等城市建立公共交通信息服务云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整合,加强交通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预判,支撑智慧管理。推进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及信息服务载体建设,鼓励“出行即服务(MaaS)”新模式发展,推进旅客联程运输,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公共出行智能便捷服务水平。
3.建设智慧地铁体系。搭建地铁智慧大脑,建设武汉轨道交通云平台,实现客流数据、设施设备运行数据、安全预警数据等全网监测,实现精准运能投放、精准调度指挥、精准应急处置,确保安全运行。构建地铁乘车数据平台,融合多种支付方式及先进信息技术,实现快速安检、便捷乘车。试点推进全运营时段无人自动运行等场景应用,配套先进运营组织管理,实现智能运营。
4.打造智慧机场。在武汉机场建设“一库一系统四平台”(即智能数据仓库,人工智能应用系统,生产运营信息平台、旅客服务信息平台、航空物流信息平台、行政管理信息平台)。打造智慧航站楼、智慧航空港、智慧飞行区,推进5G技术应用,促进全省机场协同管理。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启动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物流应用,智慧地铁、智慧机场示范项目初见成效,智慧港区达到4个。襄阳建成公共交通信息服务云平台,智慧公交建设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武汉地铁实现无人自动运行系统的技术落地和独立运营。武汉天河机场实现生产要素数字化、飞行服务区域智慧化、旅客服务自助化,建成“一库一系统四平台”。
通过3—5年时间,建成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省级“交通云”品牌初具影响力。数据采集、网络传输、智能化应用等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省级交通运输协调调度指挥能力有效提升。智慧公交经验全省推广,力争建成涵盖全省大中城市的智能公共交通信息化平台。武汉全面建成智慧地铁体系,运营服务实现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武汉天河机场实现机场“空、地、人、物”联动协同,实现资源物联化、决策智慧化、安全预防化、管理可视化、运行协同化、服务个性化,机场区域枢纽功能显著提升。
04
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创新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关键人员岗前诚信教育。
2.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履约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以“客观、公正”为核心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全覆盖。
3.构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激励约束制度。完善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奖励办法。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设计、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探索监理、检测等信用主要人员从业资格与信用评价结果挂钩制度。创新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应用场景,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信易行”,运用信用手段解决城市交通运输难题。
4.以“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为依托,构建涵盖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的“互联网+”与“信用服务监管”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基于平台大数据分析的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准入环节、履约环节及信用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并形成政策文件。启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通过3—5年时间,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大幅提升,实施联合奖惩。开展信用信息公示服务,“互联网+监管”广泛应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05
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与省财政厅联合推进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2.发行和使用长期地方债券。探索发行10年期以上长期专项债券,用于收费公路项目建设。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探索专项债券本金分期偿还方式。
3.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交通PPP项目库,规范项目操作。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或股权合作方式,建立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价格与质量监管,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4.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推动项目建设与养护结合、交通与旅游等融合。探索实施流域矿产、水电资源、土地产业及商业开发等与航道港口统一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公路建设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等一体化开发。
5.正确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融资渠道和行为。加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资金保障能力评估,明确资金保障渠道,做到财力与需求相匹配,预算与规划相适应。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制定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完成一批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引资项目,引进一批有意愿参加交通运输建设的市场主体,对接一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市县责任主体,支持一批创新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方式的项目,组织一批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专项活动。
通过3—5年时间,长期地方债券的使用和发行取得积极成效。建成省级PPP项目库。出台省级PPP项目合作合同范本或管理办法。建设一批应用PPP模式的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通过政企合作新模式,拓宽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筹融资渠道。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有效增强。
06
多式联运创新发展
(一)试点单位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推进湖北省内各方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接“一带一路”、湖北“五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加快多式联运通道建设。畅通长江中游、拓展汉江航运、提高三峡枢纽通行能力。推进铁路进园区、进港区建设。推进长江中上游大规模集装箱和大宗物资集散基地、多式联运站场建设,实现各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2.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进武汉阳逻港铁水联运、长江经济带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和粮食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动长江—汉江干支集装箱联运发展。支持江海联运航线拓展,提升中欧(武汉)班列发班率。依托天河机场区域枢纽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开展空陆联运,构建“卡车航班”+“铁路航班”国际快运物流网络体系。
3.推动多式联运创新发展。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主体与运输企业组建多形式经营联合体,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推进联运企业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化。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建成武汉阳逻港、黄石新港、白洋港等8个以上多式联运枢纽,长江沿线主要港口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湖北至我国中西部、欧洲、东盟等地6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长江干线省内主要港口铁水联运信息共享,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影响力扩大。湖北省水运优势进一步发挥,航空客货“双枢纽”初具雏形,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初步建立,多式联运体系基本形成。铁水联运发展迅速,年均增长20%以上,陆空联运、空铁联运成效初显。
通过3—5年时间,全省形成铁水、公铁、陆空、空铁联运等多种形式的多式联运体系,形成覆盖欧洲、中亚、日韩、东盟、南美、北美地区的全球多式联运网络。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多式联运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服务全球的多式联运大数据中心和供应链组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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